江苏:苏州进行新墙材产品质量抽查

江苏墙改办 · 2010-03-02 00:00

  根据《关于对全市新墙材产品进行质量抽查的通知》苏墙办字(2009)第14号文件精神,苏州市墙改办委托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分别对建筑工地和新墙材生产企业成品堆场的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范围包括所有加气混凝土企业及部分日常监管中质量有反复的工地用新墙材产品。

  苏州市墙改办已将通报及抽样情况、检测结果在苏州市墙改办网站上公布,并对抽检不合格企业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从2010年2月1日起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并写出书面整改承诺书报苏州市墙改办、新墙材行业协会备案。

  二是三个月整改期满后,有关部门将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复查,如发现不整改或整改无效者,将暂扣《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住建局、质监站和经信委等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三是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苏州市墙改办将督促有关部门增加对这些企业成品堆场及其产品应用工地的抽查频次,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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