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车管理链十大盲点追问 事故频发谁之责
11月30日 秀浦路、周园路路口,一辆搅拌车侧翻压扁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和两名乘客死亡。
11月26日 龙华路、龙华西路路口,一辆搅拌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10月19日 曹杨路、枫桥路路口,一辆土方车将一名老太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它们与普通的货运车不同,装载货物的重量多处于饱和状态,多数会发生超载的现象;它们车身高,体积大,转弯时驾驶员有视觉盲区,踩刹车后需更长时间才能停住车辆,也因此潜在危害更大——它们就是重型工程车——土方车或者搅拌车。
12天连夺12条人命,重型工程车近期事故频频。
谁来管理?
交警部门说,他们只能查处违章,现有警力也不可能覆盖所有路口,24小时执勤;市绿化和市容局强调只负责土方车,土方车在路上在工地涉及形形色色的管理部门10多个,但管理部门越多扯皮的事情也越多;搅拌车涉及的管理部门更多也更杂,搅拌车名义上归市建交委管理,但建交委建筑业管理部门主要针对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对于搅拌运输车本身并没有强制性的管理措施,更何况运送商品混凝土的搅拌车只有部分属于搅拌站,还有的属于专业的运输公司,更有的被私人买断自行聘请司机开车。
貌似多头管理,实则存在多个监管盲区。
土方车搅拌车12天轧死12个人
●12月1日下午5时左右,浦锦路近芦恒路,土方车撞人,造成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当场死亡。
●11月30日下午3时40分,浦东秀浦路周园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和一辆“万通”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内包括司机和两名乘客3人当场被压死。
●11月26日清晨7时45分,龙华路龙华西路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带倒,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骑车者被卷入车下拖行10余米,当场死亡。
●1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吴中路金汇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电瓶车上一名男子被撞倒后卷入车底身体遭碾压不幸身亡。
●11月25日晚8时左右,丰庄路曹安路,一辆大型土方车沿丰庄路行驶至路口时,车速过快,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遭重创身亡。
●11月24日清晨7时左右,吴中东路古宜路路口,一辆大型车辆在撞上一辆正在倒车的厢式货车,刮倒路旁交通信号灯柱,导致一名过路人头部被砸,当场身亡。
●11月23日10时30分左右,华江路北翟路路口,一名骑摩托车的40多岁男子被大型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男子当场被碾压致死。
●11月22日下午3时许,罗山路华夏东路口,一辆土方车因车速过快,将一辆电瓶车撞翻,40多岁的骑车男子被碾压当场身亡。
●11月21日下午3时许,天山路平塘路口,一辆土方车将正在过马路的阿婆刮倒在地,肇事司机居然自行开车逃跑。
●11月20日下午4时左右,龙华西路龙华路口,一辆疾驶的土方车与一辆助动车相撞,一名骑车男子头部遭碾压后不幸身亡。
●11月19日9时30分许,曹杨路枫桥路口,一名年逾80岁的老太被一辆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到底有哪些部门在管理土方车搅拌车?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可以对各类行驶中的违章状况(比如超载、超速)等进行执法。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主要对运输企业的资质、车辆资质、人员资质进行管理。土方车和搅拌车都属于经营性货运车辆,而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交通港口局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渣土企业的处置进行管理。土方车所在公司需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证件。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土方车运输中的渣土飞扬等违规情况进行管理。城管部门在其静止状态可检查其是否携带处置证。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道路上部分搅拌车有管理权限。据了解,现在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有200多家,而运送商品混凝土的搅拌车有的属于搅拌站,有的则属于专业的运输公司,还有的被私人买断自行聘请司机开车,建筑业管理部门主要针对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如果搅拌站的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建筑业管理部门可以做出对搅拌站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于搅拌车本身,建筑业管理部门并无强制性的管理措施。
路上拦截一辆“灰头土脸”土方车有多难?
城管部门表示,在抓违章嫌疑的土方车的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由于对于正在行驶的运输车无权拦截,城管部门只能检查正好处于静止状态的运输车。
对于正在行驶的运输车,城管部门无权拦截,必须联合交警部门共同执法,但在车流人流集中的马路上,交警即使能拦截“灰头土脸”的土方车,但警方执法必须讲究证据,因为超载开罚单,就必须说出超载多少,这样土方车还必须送到有关部门去称重,要让每部开在路上有超载嫌疑的车辆都去称重,显然又是不现实的。
另外由于第一辆车被拦截后,往往会通过手机或对讲机向后面的运输车通风报信,因此一次执法能当场抓住的违章车并不多。
为什么土方车装上行驶记录仪后仍违规?
对于土方车的违规行使,上海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目前上海市有资质的土方车约2500辆,目前已经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记录行驶途中的超载、违法情况及行驶路线、时间和处置地点。但全市还有1000辆左右无渣土运输资质的“黑车”,并未安装行驶记录仪。很多“黑车”在完成上海的运输项目后,便离开上海,管理部门很难掌控其行踪。
另外还有一些“单枪匹马”的个体户通过挂靠在运输公司获取运输资质,但运输公司对其缺乏监管,导致其较少安装行驶记录仪。
为什么土方车在小区附近肆意横冲直撞?
不少市民质疑为何在一些住宅集中区,渣土车来往频繁,肆意横冲直撞尘土飞扬,无疑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市容部门表示,多数正规土方车还是会按照规定线路行驶,避开繁忙路段和居民、学校集中区。
不过,对于一些未取得资质的“黑车”和通过“挂靠”获取资质的个体运输车,由于未安装行驶记录仪,不惧怕被记录下违规行为,为了抄近路,多拉快跑,不遵守指定的运输线路,而是直接从居民集中区驶过,目前这类车的违章状况较为突出。
为何在严惩措施之下土方车还是顶风作案?
上海目前对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处置非常严厉:运输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车辆不密闭、偷乱倒或不运到指定场所等行为,取消其运输资格;严重违法违规者,将被吊销运输许可证。
但目前申城渣土处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市、区两级渣土管理人员只剩百余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兼职的,而城管部门由于涉及100多项各类处罚事项,人手有限,而全市现在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各种车辆却有约3000辆之多,运输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90%以上,且运输高峰集中在深夜,因此市容和城管部门很难对渣土运输违规行为及时全面地掌握。
为什么土方车准入门槛低手续又很简单?
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般来说,希望运输土方的企业可以先向运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然后凭行政许可进行工商登记,然后去买车,再凭工商登记许可前往公安部门上牌照,最后凭车辆行驶证去运管部门申领道路运输证。而除了以上三个条件,运管部门对于行政许可并没有企业资金上的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这个门槛是很低的,所以现在这种土方车无证经营的情况其实是非常少见的。这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一个人一辆车,就能申请到货运经营的资质,当然如果要从事渣土运输,还需要再获得市容环卫部门颁发的另一项行政许可,即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证,“无证经营的话,如果被查到还要处罚,而办个手续又很简单,所以很少有货运车是没有经营资质的。”
为何交警部门难以统计土方车事故记录?
货运经营的车辆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都是全国通用的,并不是必须在上海申请才能上路,外省市下发的道路运输证也可以在上海使用。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上海从事货运经营的车辆大多都是上海本地的,但从业人员中,一半以上都是外省市的。虽然根据要求,外省市车辆到上海来从事货运经营需要备案,但事实上,前去运管部门备案的非常少,几乎没有。
为什么交警集中整治不能消除土方车违章?
据初步统计,今年开始,上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土方车的集中整治不下20次。与此同时,各区县还在自己辖区的范围内每月开展2次左右的区域性整治。
但是高压态势的集中整治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土方车的违法行为。而现实中,往往是有大范围的集中整治时,土方车司机会稍有收敛,但一旦他们觉得“风声”过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其违法行为又会立即故态萌生。
对此,警方也表示了自己的无奈,“集中整治不是全覆盖的,像我们对于醉酒驾车的整治,可谓声势浩大,但是仍然每天能抓到醉酒驾车者。土方车违法也是一样,我们大力抓大力管,但是仍有‘顶风作案’的人。”其实,靠处罚的管理,从根本上来说只是治标的方法,却不是治本的解决之道。
同时,目前,受警力限制,交警部门也不可能24小时覆盖全路段,而大范围的集中整治更不可能天天搞。“我们会根据调研,侧重在土方车违法行为多发的时间和路段开展整治,但假设集中整治一个月一个区搞了四五次,每次设卡盘查的路段是三到五个,但一个月一共有30天,城市道路更是数不胜数。以我们查获的违规车和现实中真正发生的违法行为来比较的话,我们能查获的违法行为毕竟是有限的。”
为什么对违章车所在企业不会吊销执照?
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另外,《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也规定了一些需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违规行为,如强行招揽货物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好像没有出现过吊销企业货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一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撤销货运经营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而另一方面,由于取得这一行政许可的门槛太低,即使吊销其许可证也没有太大效果,还是这辆车,这个驾驶员,很容易就能以另外一个企业的名义,重新申请经营资质。
一辆土方车或搅拌车造成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只能对车辆司机进行相应惩罚,而对于车辆所属单位不能作出任何惩治措施,这就造成土方车或者搅拌车可能就在交通肇事后,擦干血迹继续上路。
为什么各部门不联合召开整治联席会议?
事实上,上海市在整治黑车时,就建立“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涉及的多个部门,共同整治黑车。
但在土方车搅拌车连出事故之后,多个部门依然没有共同行动,依然是有的部门在整治,有的部门在观望。据了解,类似联席会议制度需要有市政府层面牵头成立,或由某个部门牵头来成立,但虽然涉及部门众多,事故影响巨大,依然没有部门主动提出牵头成立类似的多部门互动的长效机制。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