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 2009-07-29 00:00

  日前,从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吉林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已经通过政府令的形式颁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和框架结构的公共建筑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按实际搅拌量每立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今年早些时间,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经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高层建筑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这次政府令的颁布让“禁现”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处罚依据。目前确定的禁现范围是指在三个出城口和吉丰东路零公里范围内的吉林市城区。在这个范围内,高层建筑和采用框架结构建设的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对于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或一次性使用混凝土在50立方米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以及因抢险、抢修等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可以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但是粉尘、噪声、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根据《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于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设施工单位,要责令其整改,并按照实际搅拌量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罚款上限为30000元;对于新建、扩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且进行生产、销售的,责令整改,并处以30000元罚款。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将极大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同时也能极大地减少粉尘和噪声污染。由于商品混凝土可掺入等量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禁现”也具有节约能源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有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情况,可拨打公开举报电话4844024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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