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休宁:加速推进使用预拌混凝土

黄山新闻网 · 2009-07-02 00:00

  6月23日讯,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工程质量、促进文明建设,休宁县源头控制、过程控制、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四管齐下”,狠抓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工作,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是社会进步、文明施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体现,休宁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发出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加速推进此项工作.

  休宁县现有徽石建材和休宁马金两家水泥厂和方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家混凝土搅拌中心,具备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良好条件.为此,该县规定,在县城规划区内,包括万安镇、齐云山镇政府所在地,施工现场50公里以内有散装水泥供应或30公里以内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应当使用散装水泥,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为有效做好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该县从源头抓起,环环紧扣,在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文明创建、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等方面联合互动,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体系和机制.因特殊条件限制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须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在现场搅拌混凝土,否则将被制止、限期改正、取消参评工程奖项资格、不对工程验收备案、罚款等处罚.水泥企业、混凝土搅拌企业、房地产公司、建筑企业等部门也积极行动,加强协调,改善服务,提升质量,共同做好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这篇互利共赢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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