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全面推动预拌混凝土使用
6月23日,平凉市召开中心城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会议,动员城区各相关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动预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副市长曹复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由平凉市政府制订出台的《平凉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起在平凉全市范围内实施.
会议指出,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都要高度重视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公路、桥梁、堤坝、人防工程,混凝土总用量在150立方米或建设工程一次浇注混凝土用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都要使用预拌混凝土.
曹复兴强调,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从根本上解决了现场搅拌混凝土容易造成的质量隐患.不仅可以减少城市粉尘和噪声污染,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全力做到商品混凝土保质保量及时足额供给,切实加大对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的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都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排除干扰,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对故意拖延、无故闹事的,要严肃处理,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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