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下半年度无锡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确保我市工程建设质量,我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08年11月24日至12月11日对全市37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江阴、宜兴地区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一次质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人员资质和制度建设、设备和环境、试验和原材料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记录、企业质量创优和管理特色以及备案系统使用等方面,内容涵盖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并且将“质量月”活动及我站日常监督巡查的情况作为重点纳入到此次大检查的考核 范围,较为全面的反映出各混凝土企业在2008年下半年度的总体质量情况。 本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是:我市绝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立了符合自身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试验室人员配置、检测能力基本都能够满足《江苏省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基本都能够从原材料复检、生产过程控制等环节抓好质量工作,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公司通过了ISO认证、配置了GPS车辆管理系统、建立试验室、拌楼局域网连接,使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1、人员配置和制度建设 绝大部分企业在生产、试验等主要环节都配置了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实际生产需要的技术人员,但也有个别企业存在试验室实际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由其他部门人员挂靠的现象;部分企业的实际在岗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资质不相符,甚至有个别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在岗,相关质量控制文件由他人代签字的行为;大部分企业在质量体系中都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图、各级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部门能不受行政干预、独立行使职权,但也有部分企业未根据实际情况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对新标准的实行也未及时跟踪;部分企业未按照有关见证取样的规定要求,建立工地试块见证取样旁站记录。 2、设备和环境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都能够及时对计量设备进行计量检定,但有少数几家混凝土企业未及时拿到计量检定合格证书;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流于形式,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企业的混凝土抗渗仪都处于闲置状态,甚至不能正常运作;部分企业对混凝土试块采取水养护,养护水位不符合要求,且缺乏有效的温度控制措施,温度控制点偏少,少数企业将水泥试件放置于混凝土养护室中进行养护,环境温度控制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部分企业试件管理混乱,未按我站要求对试件进行刻字编号,且编号无唯一性。 3、试验与原材料管理 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都能够根据自身检测能力及质量控制需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法规的要求对进场原材料做到先检后用、不合格材料退货,并建立好相关台帐,对原材料的各项重要质量指标进行把关,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对进场粉煤灰进行安定性检测,也有个别企业如无锡新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在安定性检测的基础上还进行了游离氧化钙试验;部分企业的试验纪录及报告存在数据修约不准确、报告结论及依据标准错误等问题;部分企业进场原材料质保书滞后甚至无质保书或只有复印件;个别企业存在原材料的取样、检测、留样台帐不能一一对应的现象;部分企业对涉及混凝土耐久性与环境指标的砂、石原材料的碱活性、混凝土放射性等指标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委外检测;有少数企业出厂证明书中配合比报告出具不规范,个别企业的出厂证明书中胶凝材料的品种或数量与实际生产存在一定偏差;部分混凝土企业因原材料的供应及价格方面的原因使用上存在一定问题:如部分企业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混合砂,并且尚未混合均匀即上料进入搅拌机;也有部分企业自行将中粗沙与细砂掺合,但掺加的比例、级配效果未进行相关技术验证工作,仅由技术人员凭经验指定,这二者都容易对混凝土的强度、和易性、可泵送性、耐久性等指标产生不利因素,对质量造成隐患,也不利于混凝土裂缝控制。少数企业使用人工砂,但缺乏对人工砂的重要质量指标(石粉含量、压碎值)的检测能力,掺加比例也没有经过试配验证等基础性工作,缺乏相关技术措施保障。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记录 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都在拌楼设立了试验室人员监督联系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由试验室开具配合比通知单,拌楼操作人员依照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下料,有材料调整需求时由试验室开具调整单,并监督执行;大部分企业都能够对材料消耗进行随机计量误差抽检,并定期、不定期对计量秤进行自校;部分企业建立了试验室、拌楼局域网,随时监控下料过程;但检查也有发现有少数企业出场证明书中材料品种与用量与实际生产记录存在偏差;个别混凝土企业在原材料用量调整时无相关调整记录;相当一部分企业粗骨料存在不同品种、级配骨料混堆现象。 5、创优与管理特色 目前我市已有22家企业通过了国家ISO认证,使得企业质量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27家企业使用车辆管理系统,能够有效的控制混凝土的运输时间、坍落度损失等;有5家企业建立了试验室与搅拌楼电脑配料系统连接,更加直观、有效的执行配合比、监督生产过程控制;有三家企业先后获得上级部门授予的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扬和批评的单位: 经研究决定分别对下列单位提出通报表扬和批评: 通报表扬单位:无锡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山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江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该三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日常质量管理比较到位,原材料质量控制良好。 通报批评单位:无锡市天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市大马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无锡新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无锡市天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变动频繁。 无锡市大马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管理工作较混乱,各项检测工作开展不正常。 无锡新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企业质量文件由别人代签。 三、整改处理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附表中有详细列出,我站要求各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迅速予以整改,同时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试验室持证人员数量应满足开展正常工作的要求;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资质证书所载不一致的企业应及时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凭相关资料及时报告我站。 2、切实加强拌楼生产设备与试验室检测仪器的保养维护,如抗渗仪、水泥试件养护箱等,及时修理或报废,杜绝出现因长久闲置而不能正常运作的现象。 3、加强试验室检测管理,各项原材料及出厂强度试件检测工作需务实开展,如实记录各项检测数据,使之能够真正反映出原材料及混凝土质量优劣,不得出现检测记录及数据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对于混凝土抗渗、水泥粉煤灰安定性试验,各企业应加以重视并开展检测工作。 4、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特别对于目前出现的使用细砂、特细砂及混合砂较普遍的情况,各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单独计量、反复掺和均匀等手段对细度模数、级配区域加以控制,对不同掺和比例需经过筛分、试配等工作确定掺后砂的指标及验证混凝土强度;对于人工砂的使用,应该加强试验室的检测能力,具有对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压碎值的指标的检测手段,并通过大量试配确定掺和比例。 5、进一步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建立旁站记录,加强混凝土出厂检验试件的管理,按要求进行刻字编号,并具有唯一性标识。 6、严格按照《无锡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使用规定开具出厂证明书,规范基准配合比的使用,严禁出现与实际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品种、用量不一致的现象。 附:2008年下半年无锡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报:市建设局 抄送:市重点办、市建管处、市政质监站、各市(县)、区质监站、各有关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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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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