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原建设部于2006年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7年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首批6个项目的获批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
2005年10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2005年~202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纳入国家60项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之一,由此拉开由国家主导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战略进程。而建筑节能工程始于1986年颁布《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过20年多年的努力,建筑节能工作逐步推进,取得了较大成绩。5年前原建设部已经开始启动新建居住建筑全部实现50%的节能设计标准,2008年开始对北京、天津等试点城市实行65%节能标准。目前从反馈的信息来看,各地对于新建建筑节能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要求执行。在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目前已经完成加上年底即将完成的部分共有将近4000万平方米的改造面积,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态势。
今年,《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发布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限制禁止制度,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优化升级;建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和相配套的融资制度,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工业的增长、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特别是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经济资源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严峻的事实表明,我国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刻不容缓,而且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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