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不合格建材下达“封杀令”

中国门窗网 · 2008-12-17 00:00
  近日,四川省建设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进入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全省各级地震灾区将建立起适应村镇建设的建材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地震灾区要重点抓好进入施工现场的建材监管,尤其是建筑用钢、水泥、砖、混凝土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建筑材料,杜绝不合格建材流入施工现场。

  同时,建筑材料等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施工单位在建材产品进场验收时,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不得验收,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地震灾区要建立村镇建设质量安全抽查与定点监督检查制度。各乡镇应确定农房建设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发现不合格的建材产品,要立即清除出本地市场,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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