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抗震水泥” 虚假广告遭处罚
龙海市工商执法人员是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曾某的虚假宣传广告的。曾某为推销自己经营的水泥,花了1200元委托他人,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及附近立了3块户外喷绘广告牌,标注“十大牌抗震水泥”、“福建最大(台资)旋窑水泥厂”等字样,将普通水泥宣传为“抗震水泥”,并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用语“最大”,广告费用共计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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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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