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着力发展预拌混凝土
2008-10-16 00:00
日前,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自《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以来,上饶市根据《条例》的规定,先后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着力发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
据该办周主任介绍,本着节能、 环保等原则,上饶市严格要求市区内的建筑工地只能用预拌混凝土,以此彻底杜绝来自建筑工地上的噪声和尘埃,保护环境,还市民一个清洁的家园。目前,上饶市有五家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已进入市区的建筑工地,年生产能力达到270万立方,完全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下一步,该办将以市政府的名义规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条例》,并逐步在县(市、区)实施。届时,来自建筑工地上的施工噪音和尘埃将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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