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违规用实心砖将受严惩
“对继续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项目,经审查属实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批准施工许可,不得竣工验收备案。特别是在施工中擅自将新型墙体材料改为实心粘土砖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这是省建设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作出的规定。
违规用实心砖将受严惩
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已明确列入“禁实”目标的城市,要从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禁实”要求,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2008年海口、三亚、儋州市2008年要确保“禁实”,其它市县在2010年要确保“禁实”。要把“禁实”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项目,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给予曝光公示。特别是在施工中擅自将新型墙体材料改为实心粘土砖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积极开发新型墙体材料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发节能、环保型的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利用粉煤灰、矿渣等材料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块、石膏空心条板等产品。提高各类新型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水平,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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