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奥运会期间严禁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2008-08-07 00:00

  5日,四川省物价局向全省各地发出《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指出全省各地要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严禁在奥运期间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对擅自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物价局在《紧急通知》中强调称,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奥运期间,要加强对当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坚持每日对市场价格进行巡视,确保监测预警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关注和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切实做好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预报和应急预案,注意发现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防止事态蔓延,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

  同时,各级政府和物价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省政府的决定,严禁在奥运期间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避免造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社会稳定。对违反省政府决定,擅自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物价局还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强价格检查,坚决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变相涨价、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食品、建材价格以及交通客运、旅游景区价格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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