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加强施工环保措施

2008-07-31 00:00

  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所有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2米3以上),以减少现场粉粒材料的使用,减少建筑材料的扬尘。

  加强围挡内环保措施:①硬化处理现场地表、平整场地,设置排水措施,确保地面无大面积积水,保持施工现场场容整洁;②设置沉淀池,妥善处理水泥浆、废水排放;③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砂石等物料;④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⑤建筑主体施工脚手架必须外挂密闭网,与施工同步,且整体外观整洁;⑥在施工楼层清理建筑垃圾时,不得高空抛洒;⑦禁止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热水锅炉、炊事炉灶须用清洁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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