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混凝土企业夜间供货或将遭受处罚

2008-07-30 00:00

  从今天(7月30日)开始,没有夜间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擅自夜晚施工将受处罚,而给建筑工地夜间供货的混凝土企业也受罚。7月29日,全市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承诺:不但自身不在夜间生产,更不会在夜间供货给没有夜间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单位。

  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共接到市民的环保投诉1863件,其中2/3为噪声扰民投诉。而在噪声扰民投诉中,8成以上是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本报“张晶环保视线”开通以来,也有一半左右的投诉是关于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

  当天,市环保部门首次召集全市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会。要求这些企业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夜间供货合同时,必须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有夜间施工的环保审批手续。只有确认施工方有夜间施工许可后,才可以在夜间为建筑工地供货。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给建筑工地供货的混凝土企业,环保部门将予以处罚。对于屡查屡犯的企业,市环保局还会将企业环境违法情况通报给金融机构,停止企业的环保审批,建议相关部门取消企业负责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

  市混凝土协会会长、沈阳泰丰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瞿庆华表示,该企业生产高峰时,每天可生产八九千吨的混凝土,为二三十家建筑工地供货。环保部门对企业生产实行约束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但企业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环保规定,还市民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8: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