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改专项基金征收已逾6000万元

2008-07-15 00:00

  从4月1日起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来,截至目前,贵州省已征收6000多万元,有效地促进了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

  据了解,为有效降低建筑能耗,保护环境资源,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以专项基金的方式强制性使用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办法》规定,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都要预缴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不能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工程(如围墙等),按照设计所用标准砖量以每块0.04元的标准预缴。《办法》从4月1日实施至今,贵州省已征收此项基金6000多万元。专项基金的征收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非只收不退,工业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总用量比例达到50%(含50%)以上的,按实际使用比例清退,民用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总用量比例达到50%(含50%)以上的,可以全额返还。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