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提高两元
记者昨日从省工信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预缴征收标准,由原“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调整为“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
据悉,墙材革新是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推动墙材革新行之有效的措施,我省墙材革新工作当务之急就是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征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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