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十一五”末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要达85%

2008-06-12 00:00

  昨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鞠文华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大连市贯彻实施《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粉煤灰利用的能力及水平,造福子孙后代。副市长张军、市建委相关负责人陪同视察。

  代表们实地察看了解放路豪森茗家小区、大连热电集团、大连泰山热电集团,详细了解了粉煤灰产品的使用和生产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对我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我市粉煤灰利用情况的前期调研情况介绍。

  据介绍,我市现有燃煤发电厂2家,热电企业11家,供热厂(站)1160座,粉煤灰年产出量约230万吨。2005年,《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加大了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在粉煤灰年产出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粉煤灰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由2004年的65%提高到2007年的79%。同时,制定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相关的优惠政策,为粉煤灰运输车辆免除了公路通行费、减免了养路费等项费用,每年市政府还下达粉煤灰综合利用年度计划,采取各种措施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创造有利条件,调动排灰单位的积极性。在《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提出,“十一五”期末,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量将达到315万吨,年创产值3亿元,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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