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区建设工程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2008-06-03 00:00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8年全市推广散装水泥工作会上了解到,我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节能降耗取得突出成效,去年共减少粉尘排放1.68万吨,节约水资源402.82万吨。

  南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刘冬雁介绍,去年南阳市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335.69万吨,创造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达2.01亿元以上,减少粉尘排放1.68万吨,相当于全市1080万人每人少受粉尘污染约1.5公斤。

  今后,南阳市将大力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给城市带来的噪声污染、“白色污染”等固体废弃物污染将不复存在。

  南阳市日前出台了《南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今后,南阳市城区北至312国道,西至北京路,南至长江路,东至滨河路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混凝土累计使用量在200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性使用量在9立方米以上的(含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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