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在建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砂浆

2008-04-12 00:00

  4月11日,记者从天津市召开的全市“禁现”工作现场推动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监管,市建委下达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本市外环线以内、滨海新区中心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一律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砂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黄砂、水泥和石膏等原材料,禁止使用人力或搅拌机拌制各类砂浆。

  据了解,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替代品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同品质替代,而是采用一种新型电脑配比砂浆来替代。新推广使用的预拌砂浆可以节约资源能耗、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城市噪音、粉尘污染,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经计算,使用预拌砂浆,每吨可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渣80多公斤,节约砂浆材料共计120公斤,如果按生产能耗计算,每吨可节约标煤9公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公斤。如果按今年全市5000万平方米住宅施工面积计算,全市使用1000万吨左右预拌砂浆,可节约水泥40万吨,标煤9万吨,减少粉尘排放800多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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