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墙材认可管理暂行办法被责令修改

2008-04-08 00:00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 《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可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擅自创设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可制度,并将其作为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依据和条件,属于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因此未过备案审查关而被责令重新修改。自备案审查意见书下发30日内不修改或废止的,省政府法制办将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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