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2008-04-07 00:00

  在3月31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在会议上指出,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省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履行好立法职责,提高立法质量。他强调立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扩大有序的民主参与,使我省的立法更加切合省情、更加符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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