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京市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的通知
南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有关规定要求,《南京市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的内容和格式自即日起进行调整,增加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现有的旧版《南京市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仍可正常使用,如施工、监理单位需要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预拌混凝土企业应予以提供。旧版合格证用完后,至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领取新版《南京市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可不再另行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4609671
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