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将发展高掺量全煤矸石墙体材料
记者从2月29日召开的全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邢台市建设系统出台了4条硬措施,强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降耗。
统一执行“65”“50”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邢台市县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节能65%标准,公共建筑严格执行50%标准。为确保这一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我市建设部门将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开工备案管理。各县(市、区)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从立项、设计到施工、验收,环环必查。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将一律被“封杀”。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办理施工手续。
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市要启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温度调控及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4万平方米,沙河市、南宫市、宁晋县、清河县各2万平方米。其它县(市、区)也将开展既有建筑情况普查,制定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
12层以下居住建筑有新规。从今年起,所有县城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全部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技术。同时,在学校、医院、洗浴等热水消耗大户中推广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在道路和游园安装太阳能照明灯和景观灯。
向全面禁实再迈一大步。今年,邢台市将重点淘汰掺加30%粉煤灰实心烧结砖,发展高掺量、全煤矸石墙体材料。此外,我市所有的县城规划内新建各类建筑工程将全部实现“禁实”目标,在此基础上,清河县、沙河市、宁晋县、邢台县将向乡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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