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下达2008年墙改与建筑节能目标任务

2008-02-29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文件精神,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08年度墙改与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近日,盐城市政府以盐政办发[2008]12号文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各委、办、局及市各直属单位颁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墙改与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分解落实了2008年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目标。通知要求,2008年,全市所有乡镇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目标,城市各类建筑中砌体结构内隔墙限制使用粘土空心砖,其它结构内隔墙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砖,外墙限制使用粘土空心砖制品,新建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同时,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粘土砖瓦窑厂;加强窑业整治,坚决取缔18门以下小土窑、小立窑、小轮窑生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目标的落实工作,确保组织实施到位。年底,市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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