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的意见
为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水泥散装化能够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具有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2006年全市累计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50.56万吨,增长率29.7%,散装率6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位;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预拌砼企业6家,新增生产能力250万立方米以上,市区完成预拌砼供应量32.84万立方米,比去年增加8万立方米,泗阳、泗洪两县实现商品砼企业零的突破。由此节约包装纸3033.6吨,节约木材1.67万立方米,节约煤碳、电、烧碱和棉绳资源分别为3943.68吨、3.64万度、1112.32吨、202.24吨,降低粉尘排施2083.73吨,创综合经济效益2162.76万元。同时,专项资金征收率也逐步提高,2006年全市累计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348.36万元,增长率20.6%。
虽然我市近几年散装水泥事业发展较快,但水泥工业结构不合理、水泥工艺装备落后和思想观念陈旧、管理水平落后等仍是制约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实现我市“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目标。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一)加快制度建设,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国发[2005]21号文件、《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158号令等发散政策,联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实施,依据省标,制定本地预拌砂浆预算定额并纳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
(二)加快达标县创建步伐,提高农村用散率。农村是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市场,也是推进水泥散装化工作的难点。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建设,为农户建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使用散装水泥提供方便,每个县(区)要确定1-2个试点乡镇,以点带面拓展,实现农村用散新的增长点。被列为2007年省达标县创建单位的沭阳县,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考核内容,逐条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三)扩大“禁现搅拌”范围,力争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方面有新的突破。在巩固“禁现搅拌”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和使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扩大“禁现搅拌”范围。被省经贸委和建设厅列入“禁现搅拌”的三县,要早谋划、早行动,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发展预拌砼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预拌砼和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强对产、运、用的服务协调,确保如期实现县城区“禁现搅拌”目标任务,并力争到“十一五”末各重点工程全部使用预拌砂浆。
(四)用足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高水泥生产企业散装率。在加大技改、发散综合能力提高的同时,要借助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坚定不移的淘汰技术落后的“小水泥”。对近年来以招商为名新建、改建、扩建及未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未配置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小水泥生产企业,要禁止其生产销售,并按有关法规处置,维护我市水泥市场健康发展。
(五)注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散装水泥的科技含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积极引导各水泥生产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装备,提高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技术含量。要加快开发新产品,替代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粗放型产品。要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有效投入,营造科技兴散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要把加快农村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方法和模式,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机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推动农村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支持力度,真正把建立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发散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对违反有关规定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曝光和查处,在全社会形成“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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