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改司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区、市)散装办主任座谈会

2008-01-11 00:00

  

  2007年12月25日商务部商改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处长郑厚斌、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理事长丁建一、湖北省建设厅副厅长詹世良及北京等19个省(区、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商务部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也派员莅会。

  郑厚斌通报了2007年全国散装水泥工作情况,并就今年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各省散装水泥战线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有关精神,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深入基层搞好调研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切实抓好“禁现”工作。在巩固和完善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第一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城市的检查验收工作;于2008年实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第二批城市,要充分的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切实将散装物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做到“三位一体”;建立严格的工作规范,加强培训,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四是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切实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工作,特别是在使用环节上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征收;要切实加强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指定使用方向和范围,杜绝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加大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根据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努力抓好农村散装水泥市场建设。要加大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宣传力度,广泛建立农村网点,树立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是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种形式的散装水泥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网站、电视、电台等各大媒体,就发展散装水泥及“禁现”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散装工作及“禁现”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会议还专门用半天的时间,研究讨论了《散装水泥流通术语》(送审稿)和《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技术规范》(初稿)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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