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散装水泥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12月20日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会议主要内容贯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布置财务、统计年报,各市汇报2007年工作及2008年工作打算,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各市散办主任、统计、财务人员,省散装水泥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散办副主任刘焕胜主持。
会议首先由刘焕胜副主任传达了商务部《通知》,并对国家设立的统计指标的调整、重要性、意义进行了说明和讲解。对一些当前的具体工作如农村示范县(市、点)的验收、报刊杂志的征订、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等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期间,三门峡市散办副主任曹相如介绍了卢氏受灾后重建情况,并宣读了三门峡市商务局、三门峡市散办、卢氏县熊耳水泥有限公司对省散办、郑州市散办等对卢氏灾区大力支援的感谢信。会议进行了座谈交流,各地畅所欲言,发言积极,讨论热烈,气氛和谐,对工作充满信心。统计财务人员对年终的各项报表指标进行了交流,统一了意见,表示要积极努力,报出高质量、数据准确齐全的报表,为全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加快发展提供详实的基础依据。
河南省散办朱南纪主任在会议上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当前的形势。今年以来,国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提升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前所未有的高度,先后出台了包括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今年5月2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明确指出:“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同年6月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中进一步强调指出:“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鼓励水泥掺废渣。继续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完善对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继续执行对掺废渣水泥产品实行减免税优惠待遇政策,进一步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国务院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把发展散装水泥列为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快我国散装水泥的发展营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全省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散装水泥目标,到11月末全省共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2525万吨。
二、2007年全省在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农村散装水泥推广,散装水泥宣传,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以及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2008年工作初步设想。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争取政府令修订出台,配合财政部门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加大散装水泥使用市场的管理力度。在农村要进一步抓好示范县(市、点)的建设,重点培养,加以推广;在城市巩固完善混凝土“禁现”,同时抓好砂浆“禁现”落实、准备工作,加大在重点工程用散协调服务方面的力度。三是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四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最后,会议代表参观了省散装水泥设备定点生产企业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大家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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