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政策鼓励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新疆12个被定为“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城市中,目前只有乌鲁木齐市完成了任务,其他城市因诸多原因很难按照国家要求在2010年底前实现“禁实”任务。
11月12日,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召开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招商引资环境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所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目前,新疆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总量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部分地方传统的实心黏土砖仍然占墙体材料主导地位。2006年,我区实心黏土砖产量达到112亿块标准砖,耗用土地1.8万多亩,其中耗用耕地万亩以上。生产实心黏土砖比生产新型多孔砖、空心砖多耗能50%以上,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还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硫。
针对新疆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草案)》界定了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各级政府在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并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规定了鼓励和推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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