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今日生效
省经贸委副主任胡渡南(左三)介绍《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备受关注的《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99号令),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历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省墙材革新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据统计,新型墙体材料每替代1亿块实心粘土砖,可节地160亩。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可以减少生产能耗和建筑物的使用能耗,使建造的房屋重量减轻,可降低建筑工程造价。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还可以利用各种工业废渣,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相当可观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办法》就我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做了明确规定,指出要通过项目资金补助和银行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新材企业,推动墙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力地促进我省新材事业的发展。
福建省的墙材革新与节能建筑工作自1992年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以来,经过15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特别是"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我省新材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按照产业政策要求,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以"四节"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为切入点,以节能建筑样板示范工程为抓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至今年9月底,全省85个县(市、区)中,有56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已经完成"禁实"目标,占其总数的65.88%。
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砖、块、板"三大门类齐全,拥有48个大项产品种类,形成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为主导的新型墙材产品体系。2006年,全省新型墙材产量达146.11亿块标准砖,占墙体材料总量的53.39%,比1992年增加47.23个百分点。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比例由 "九五"末期的48.75%提高到2006年底的65.97%,累计实现新型墙材建筑面积30523.96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18596.83万平方米。与此同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加快新型墙材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步伐,将"推新"工作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仅"十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面积就达513万平方米。
据省经贸委副主任胡渡南介绍,到2010年底前,全省将实现"全面执行民用建筑(包括城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新型墙体材料总量达到170亿块标准砖以上,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70%。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设区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100%,县级市城区达到60%,城镇所在地达到35%"的福建省墙材革新工作"十一五"主要发展目标。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