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展新型墙材条例》提交审议
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建筑节能,以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在8月20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本次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省有将近7000座粘土窑,因烧窑而毁损的耕地,以每年2万亩的数量递增,而因烧窑耗损的标准煤每年达500万吨。
据介绍,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发展已将近20年。我省也于1997年和2003年相继出台了关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办法和政府令。目前我省注册登记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已达600余家,产量和销售量呈逐步上升趋势。但是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发现,新型墙体材料在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中还存在着困难和阻力,一些地方乱建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导致土地被占、被破坏及环境污染等现象严重;限期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城市“禁实”工作不力。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保护耕地,改善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省拟制定出台该条例。
与该条例同时提交审议的还有《安徽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案)、《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等七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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