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七月起一律采用预拌砂浆

2007-06-23 00:00

  路过建筑工地,人们往往会因为现场搅拌砂浆扬起的粉尘而掩鼻,为之引发的噪音而摇头。现如今,历史将改写:常州市经贸委、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日前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我市预拌砂浆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全市建筑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这一行动源自国家相关部委的“限禁”要求,常州是全国第一批10家推广城市之一。

  据了解,前不久,商务部联合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六部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城区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目的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促进文明施工水平,实现全过程节能减排。这些部局同时明确,在全国中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积极创造条件,分期分批在这些城市使用预拌砂浆。第一批推广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郑州、广州、深圳、南京、常州、大连和葫芦岛。

  预拌砂浆是一种环保型建筑材料,由专业化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七合物,预拌砂浆分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按照我市出台的相关《意见》,市区以下范围内:东至青洋路、南至新312国道、西至外环路、北至河海(东、中、西)路,以及钟楼经济开发区、武进中心区和大学城,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于今年7月1日起全部使用预拌砂浆。2008年7月1日起,将进一步扩大预拌砂浆的强制使用范围。有关部门预测,如果按目前建筑规模,我市预拌砂浆计每年用量预计可达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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