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将改变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采集测算方式

2007-04-19 00:00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管(2007)06号

  关于即将改变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采集测算方式的重要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及时性、准确性,使其更贴近市场实际。经研究,我站决定即将开展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重新测算工作,即改变目前按预算定额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测算的方式。
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应高度重视此次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测算方式调整即将带来的价格变化,在计价、定价时要认真测算,及时协商调整已签合同的相关条款,确保此次调整工作平衡过渡,共同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同时请将有关情况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站。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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