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河北加重点监管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2007-04-04 00:00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将以提高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达标率为重点,抓好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在进一步做好设区市市区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县(市)建筑节能和“禁实(实心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会议提出,各地要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审图环节、施工环节、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不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各地要强化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行政监管,发现未按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要责令其改正。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今年省建设厅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率达100%,设区城市推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要在巩固市、县(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成果的同时,积极推进设区市城市规划区限用或禁用粘土多孔砖及其它粘土墙材制品工作和县城(市)的“禁实”、“限粘”工作;列入国家限时“禁实”城市名单的12个县级市的“禁实”工作,力争年内全部达标。推广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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