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决定对智能型建筑物实行认证制度

2006-07-26 00:00

      新华社信息首尔7月11日电韩国建设交通部11日宣布,将从8月起对智能型建筑物实行认证制度,以促进和引导智能型建筑物的建设。

     
韩国建设交通部最近制定了一项《智能型建筑物认证制度实施方针》。根据这项方针,建设交通部在7月份成立由建筑设计、环境、设备和信息通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智能型建筑物认证运营委员会,负责指定认证机构和评估标准。

     
智能型建筑物认证机构将从8月份起接受开发商提交的申请,经建筑设计、环境、机械、电气、信息通信、综合系统、设施经营管理等6个大项、124个小项的评审,对智能型建筑物进行认证。获得认证的建筑物分为3个等级,分别在建筑物外墙附有认证标记,认证有效期为5年。

      建设交通部决定,如果认证制度实行后证明有效,将修改有关法律,对认证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等作出规定,并提供减免税等优惠,以促进智能型建筑物的建设。

      建设交通部官员说,智能型建筑物的造价比普通建筑物高10%,但其节能和维持费用则下降20%,寿命也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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