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混企业利用受托加工侵蚀增值税税基应引起重视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只能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加工费收入征收6%增值税(因混凝土生产企业大都为小规模纳税人),与自产销售商品混凝土比较,增值税税基中明显缺少了水泥、砂子、石子等主要原材料价值,造成了绝大部分增值税的流失,建议上级尽快完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征收办法,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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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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