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禁止出口:福建砂石业的生死劫?
近来,福建省砂石业界,特别是从事砂石出口贸易的企业深感压力。因为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6年第16号公告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编码2505项目下的国内天然砂被禁止出口。
福建是我国砂石出口的最大货源地之一。今年1月全省河砂出口达203.8万吨,占全国河砂出口总量的65.7%。那么,禁令的实施将使福建砂石业受到什么样的挑战呢?禁令真的成为福建砂石业的“生死劫”吗?
业界倍感压力
“禁止出口,企业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代表向记者坦言,“首先在赊欠货款的追回、出售合同的订立等方面,都没有回旋的余地。我们与外商的年度供、运合同已在年初就签订了,如果终止合同将发生违约赔偿责任,引起国际贸易纠纷。而合同的终止也将导致本省企业大笔应收账款被拒付。”
事实上,除了出口企业受损外,城门失火,必然殃及池鱼。福建省砂石协会秘书长陈永祯表示,“禁令短时间内影响到的是砂石业的整个产业链。”
陈永祯告诉记者,以闽江砂为例,从开采、内河运输到装卸、海运的设备资产总量已达上百亿元,其中不少是近两三年内刚刚投入的。2005年,闽江砂出口量达1657万吨。禁令将使福建砂石外贸出口FOB(离岸价格)少收入4000多万美元,若算CIF(到岸价),则损失更大。这带来的后果,一是将使国家投资几千万元的福州长乐筹东专用砂石码头无用武之地。二是60%~70%出口量靠砂石支撑的福州港,在全国排名将从目前的第12位左右倒退至第三十几位。
更让陈永祯担忧的是,禁令的实施将使全省从事砂石采挖、装卸、贸易、运输的企业的十几万职工面临重新就业问题。
禁令并非偶然
其实,从保护环境和资源等诸多方面来看,禁令的出台都具有必然性。
福州市竹岐水文站的资料显示,1993年~2003年,闽江上游年平均用砂233万吨,而水口坝下至马尾,包括出口砂在内,每年用砂量超出1000万吨。竹岐水文站以下河道优质砂所剩无几,河道中鹅卵石经深挖后,资源已近枯竭。挖砂船转向岸边的洲地,靠近丁坝、顺坝边缘作业,过度采挖已导致闽江下游的河床下切2~3米,危及两岸安全。
为此,在去年7月举行的全省重点河段采砂专项检查福州汇报会上,有关部门和专家就已一致建议,呼吁要逐步限制并力争2006年起禁止砂石出口,以解决无序采砂给闽江生态环境带来的隐患。而今年初,福州市就出台规定,决定对马尾青洲大桥至闽江口的通航水域,全长50多公里的“闽江通海航道”全面禁止采砂,以遏制非法采砂船在闽江口内港区无序作业的蔓延。
从全国来看,很多地区都出现了乱采滥挖天然砂现象,并带来了河砂资源减少、河床低陷,加剧了污水倒灌、咸潮回溯,影响环境,还给防洪和河道航行安全留下不小的隐患。
显然,国家的出口禁令,对制止乱采滥挖河砂导致的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自然资源等问题,更将起到很好的调控作用。
能否柳暗花明
“如果禁令执行期能适当推延,并对今后天然砂出口采取总量控制、逐年递减的原则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制度等措施,将有利于业界的调整。”陈永祯如是说。
不可否认,禁令将使福建砂石业界的调整成为必然,而短期内的“阵痛”也是难免。但从长远看也是个机遇。据了解,目前福建省内从事砂石业务的大小企业约有300~400家,仍处于粗放型的阶段,禁令必然导致砂石业重新洗牌,不具备条件者将被淘汰或整合,而强者可以利用现有的设备、条件,在转行或结构调整中得到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使砂石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确实,在提高资源附加值方面,福建砂石企业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在中国砂石协会副会长陈思腾看来,闽江砂由于具有硬度、长度、耐磨度等多方面优点,如果进行必要的深加工,很适合用于自来水过滤材料,其价值将高于建筑用途。闽江砂含泥量少,含砂量达到了90%,如果经过深加工可以达到95%以上,这可作为铸造用型砂,附加值也远远高于建筑用途。
另一方面,利用现有条件和设备,大力发展以石材尾矿和其他“废品”为原料的人工砂,也是转产后福建砂石企业另一条很好的出路。据了解,目前全省每年矿山开采的方料达300万立方米,产生尾矿1000万吨以上;另外,福建每年还从省外、国外购进300万立方米左右的石材,这600万立方米的石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不少废弃物。
“如果把这些尾矿、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经过适当分选与加工,不少尾矿就可以变废为宝。制成人工砂,不仅质量比河砂更好,供给上也由原来的被动变成主动。运输半径的缩小,还将使运费大大下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福建省石材行业协会秘书长郭经伟认为,这既破解了当前令人关注的矿山开采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又避免了资源浪费。这或许将是福建砂石行业一场新的革命。
显然,禁令带给福建砂石业的除了“寒流”外,难得的机遇也同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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