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丘市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 ;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汨
国务院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于2003年10月6日下发了商改发[2003]341号《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全国各地区应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粉砂浆,并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2005年以前县级市都要进行改造。”
商丘市政府办公室于2005年10月以商政办[2005]101号文件形式转发了市建委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在商丘市推广预拌混凝土的具体意见,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预拌混凝土在商丘市并没有得到推广使用,城区建设大部分仍在进行现场混凝土的搅拌。国务院商改发[2003]341号文件,商丘市商建文[2005]110号文件、商政办[2005]101号文件均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落实。
预拌混凝土采用专业技术与现代化设备、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结合为一体,是中国建筑史上的一次革命。它摆脱了传统落后的生产观念和生产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建筑业的高质量、高效率、高速度、高环保的生产方式,是保护城市环境、美化城市面貌的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被建设部作为“十五”期间建筑业十大推广新技术之一。
商丘市地处黄河故道,地下水位偏高,呈碱性,极易使地下混凝土发生碱骨料反应。碱骨料反应一般发生在混凝土施工后8—15年期间,发生碱骨料反应会使混凝土发生慢性膨胀、开裂,直到混凝土彻底疏松,失去强度。这种特殊地质环境在商丘建筑业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建筑工地几乎都在使用含碱高的水泥,加之粗骨料来源复杂,一旦有活性骨料进入建筑工地,对建筑工程损害将是灾难性和不可挽救的。
目前就我国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都在50年及50年以上,地震设防等级在6级以上。这就要求确保建筑混凝土的质量,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混凝土的耐久性的提高就是要提高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其耐久性的提高取决于混凝土的抗渗、抗冻、抗炭化、抗氯离子渗透、抗腐蚀能力和混凝土的体积稳定。这些指标又是互相联系的,要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只有通过优化骨料极配,减少空隙率,降低水胶比,采用大掺量矿物掺和料减少水泥用量,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优化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来提高混凝土结构的密度等一系列科学的技术措施才能得以实现。
现对商丘城市建设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危害极大。
1.混凝土搅拌设备原始化。大部分工地现场搅拌使用的通常是自落式搅拌机,这种搅拌机混凝土搅拌不均匀,水泥、骨料、外加剂、水的计量非常不准确,混凝土的均质性得不到保证,从而导致质量无保证。
2.所有的建筑工地都不具备原材料检测手段,大量不合格的建筑原材料进入施工工地。这类问题有些是客观造成的,有些是主观造成的。特别是立窖水泥进入到重要建筑工地,立窖水泥的质量不稳定,会给建筑质量造成极大的事故隐患。一旦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将无法估量。
3.由于施工承包造价过低,有些施工单位只有通过一些不正常的手段才能达到取得利润的目的,比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这无疑又给建筑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
4.大量建筑原材料进入城区。特别是严重超载的原材料运输车进入城区会严重毁坏公共道路设施和地下管线、绿地。一路散落的各种砂、石料严重毁坏城市道路,城市道路两侧堆放大量建筑材料,恶化了城市环境,阻塞了交通,给市民带来极大不便和危害。如城市建筑继续这样下去,将要发生的是建筑商开发市场挣了钱,政府又要拿纳税人的钱重新修路、修复城市设施,造成城市设施修了坏、坏了修的恶性循环。这些人民群众严重关注的问题,既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不能以牺牲城市环境为代价搞城市建设。
5.现场混凝土搅拌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效率低,200m3左右的混凝土现浇楼板至少要不间断地浇筑48小时,且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危害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用预拌混凝土配合泵送设备,6小时即可完成全部浇筑施工,质量有保证,而且无噪音、粉尘污染的发生。
6.现场混凝土搅拌无法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带来不同程度的隐患。由于建筑质量问题造成民事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国策造成极大的危害。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混凝土现场搅拌,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是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落后生产方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政府各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强有力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二、大力推广城区预拌混凝土使用。
1.商丘东龙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0月开始投产。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固定资产2000万元。一期工程已具备生产40万—50万m3的生产能力;二期工程结束后将形成80万—100万m3的年生产能力。目前公司装有先进的计算机控制生产线两条,每小时可生产混凝土150m3,备有15辆9m3混凝土运输罐车和2台混凝土汽车泵。有备用生产电源和2套供水、加热等相关配套设施。具有完
善的质量检测试验室,有多名混凝土专业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具备保证商丘城区预拌混凝土供应的充分条件。
2.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协调一致是确保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的先决条件。对阻碍、干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的单位、个人应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政府在市民心中的威信,实实在在为商丘人民办一件好事。搞城市建设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要按科学规律作好长远规划,为在商丘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商丘更快、更好的发展做基础工作。
3.借鉴国内其他城市推广预拌混凝土的经验,建议:①商丘市对距学校、居民区100米以内、主要干道两侧50米内的建筑工地;②繁华市区、路段、商业密集区建筑工地;③城市标志性重点建筑工地;④开发区建筑工地;⑤设计使用年限50年及50年以上的建筑工地;⑥框架、框剪建筑结构工地立即采取措施,强制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对新报批开工的以上建筑工地,必须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
4.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控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销售价格组成主要由:①原材料费用;②设备折旧费;③工资;④设备维修费;⑤管理费、财务费用;⑥运输费;⑦税收;⑧经营费;⑨利润等项组成。比照郑州市混凝土销售价除第①项原材料费差距较大外,其他②—⑨项基本相同。
郑州市C30商品混凝土的实际销售价在275元/m3(含10公里运费)。原材料成本价在155—160元/m3。销售价与原材料成本差价110—115元/m3。
商丘市C30商品混凝土的成本销售价在235元—240元/m3。如比照郑州的销售价差110—115元/m3。商丘市C30商品混凝土实际销售价在345—355元/m3(含10公里运费)。
开封市目前混凝土的实际销售价在360—380元/m3。
考虑到由于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后施工单位可大量节约人工费、前后台运输费、模板租赁费、机械使用费、场地占用费等,加之缩短工期带来的其他效益,使用预拌混凝土综合成本每m3混凝土增加费用在30元左右。虽然建筑成本有所增加,但从长远看政府可以减少大量因修复损坏的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的费用。
商丘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确保混凝土质量。作好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各种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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