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物价局制定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

2005-11-02 00:00
      集中生产混凝土具有保质、环保、节能、成本低等优势。为了促进商品混凝土在新余市城建设中的广泛应用,最近,该市物价局制定了38种不同商品混凝土的基准价格,生产企业可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净资产年度利润率控制8%,超过部分由生产企业单列为专项价格调节基金,在征得市物价局同意后,用于发展生产和平抑商品混凝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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