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新契机
6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带来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新契机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建筑垃圾的产生也越来越多。据权威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每年可产生建筑垃圾4000万吨!这个数字恐怕还只是个保守的。有专家认为,“建筑垃圾如果不加以利用,就是垃圾;如果将建筑垃圾加以聚集、分类利用,建筑垃圾则成为财富。”新实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的处置作了严格的规定,同时也给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带来了契机。现在,国内已有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的成功范例,我们期望这样的成功范例能早日推而广之。
建设部新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从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规从排放、运输和受纳处置三个方面对城市建筑垃圾进行了规范。这意味着,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第一次对建筑垃圾问题给出了正面答复,同时,《规定》的施行也向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市场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从建筑垃圾堆里淘金!
全国每年仅施工产生废渣4000万吨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主要为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m2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吨。若按此测算,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吨。
数据显示,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且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我国对于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必须走循环利用之路
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有效途径。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从而实现由传统的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向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的转变。近些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区的一些建筑公司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规定》第四条指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正如广州市环卫局余泥处书记姜运来所说,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需要政府、环保、建筑、建材行业等各部门共同努力。政府应采取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鼓励他们大力开发和推广再生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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