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境外融资新方式 清洁生产新机遇
水泥企业好消息 境外融资新方式
———清洁发展机制提供的新机遇
水泥工业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可以充分利用废弃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这已是业内的共识。但除此之外,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还可以开发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二氧化碳减排额度并在国际市场上销售,从而更进一步降低水泥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目前在业内尚鲜有人知;或仅知其概况,但不了解操作模式和路径,因而使有些企业丧失了利用这种新资源的大好机会。这种机会就是《京都议定书》给我国水泥行业带来的新的境外融资模式。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多年来人类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努力实现了里程碑式的重大突破。《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基于市场原则的清洁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双赢”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CO2 ,六种主要温室气体之一)提供了机遇。近一年来,我国的一批企业积极探索利用CDM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据报道,截至2005年11月20日,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已经批准了18个项目,另有11个项目已经获得了“不反对意见函”,还有一批项目正处在前期开发或组织申报之中。根据预测,2006年将是我国CDM项目开发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
水泥工业是能源消耗的重点行业,也是实现CO2减排最有潜力的部门之一,而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已成为我国水泥生产企业利用CDM最便捷的模式选择。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近年来的建设速度迅猛增长,生产能力为2500吨/日,5000吨/日甚至10000吨/日的生产线频频投产。这些生产线水泥熟料的烧成热耗虽比传统生产线有大幅度降低,但仍有30%左右的温度为350℃以下的低温废气余热没有被完全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将这部分余热最大限度的回收发电,用于企业生产,减少了向电网的外购电量,实际上就是减少了电网中燃媒发电厂所产生的CO2排放量。根据CDM的规则,这部分减少的CO2排放量就可以在国际碳排交易市场中出售,赚取额外的资金收益。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每吨CO2当量减排额的价格约为7.50美元左右,而一条10000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15兆瓦的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每年可产生大约7-8万吨的CO2当量减排额,即该企业每年可获得52.5到60万美元的额外收益,折合人民币约为420-480万元。
这里有两点需特别说明:第一,这部分收入是企业用电效益之外的额外收益,是根据CDM的规则,向西方发达国家销售CO2 减排额这种指标而获得的额外收益;第二,减排额的销售合同一般有两种期限规定,一种为固定期10年,另一种为可循环期3×7=21年。即使以固定期10年计算,企业就可累计获得额外收入4200-4800人民币,这对任何一家水泥生产企业来说都是无法忽略的一笔收入。
CDM所设计的CO2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因此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这又成为我国水泥生产企业利用CDM的重大障碍。最近,我们采访了上海川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从事CDM项目开发与管理的专业机构,他们正在为多家水泥企业开发CDM项目。我们在该公司水泥项目负责人的案头看到了一份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CDM项目概要,这是他们为一家水泥行业的上市公司开发的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CDM项目设计文件的一部分。该水泥企业拟为三条2500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备3×3000千瓦的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每年大约可以产生5万吨CO2当量减排额。
对于我国的水泥行业如何利用《京都议定书》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难得的机遇,开发更多的CDM项目,上海川吉的负责人提出了他们的认识和建议:
1、水泥行业是能耗大户,同时也是减排重点,水泥行业开发CDM项目的潜力很大,开发路径也很多,如燃料转换、熟料配比以及行业规划所推动的某种结构调整,都有可能开发成为CDM项目,实际上,上海川吉目前已经着手这几类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但从CDM项目的设计、审批和注册角度考虑,目前最为成熟的是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因为针对此类项目,已有经批准的方法学可供采用,即已经有了成熟的设计规范可供遵循。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都可以开发成为CDM项目,因为当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在水泥行业中普及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此类项目将会丧失CDM项目的额外性条件,即使这样的项目在客观上能够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也无法成为合格的CDM项目,无法通过审定程序并完成注册,因为在那时,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已在行业内普遍采用,成为了行业的常规技术。
2、水泥生产企业应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就引入CDM项目开发,这是CDM的规则所要求的。有的企业早在去年就完成了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工程,甚至已经运行发电,但由于信息传递的原因,最近才了解到CDM这种机会,但这时CDM已经无法介入、爱莫能助了。因此,凡是准备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企业,一定要尽早地引入CDM开发与设计,越早障碍越少,越早越主动。
3、建议媒体加大对CDM的宣传力度。由于《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的概念和机会目前还不为广大企业所了解,上海川吉在开发项目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对CDM的认知问题,“这是天上掉馅饼嘛!” “哪里有这样的好事?”类似反应是他们经常遇到的现象。因此,中国水泥网的介入恰逢其时,利用网络这种传播速度最快的媒体,宣传普及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知识,推动水泥行业CDM项目的开发进程,是非常必要的,是中国水泥网为全行业所做的又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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