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附水泥企业名单)

广东生态环境厅 · 2021-12-29 09:55

近日,广东发布《广东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度纳入企业的配额总量为 2.65 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 2.52 亿吨,储备配额 0.13 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

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企业

控排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和民航等行业年排放 2 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共 178 家。其中,水泥企业有58家。

新建项目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和民航等行业已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并有望于 2021—2022 年建成投产且预计年排放 2 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含扩建、改建,下同)项目企业,共 29 家。其中水泥企业有3家。

自 2022 年度起,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纳入标准调整为 年排放量 1 万吨(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 并增加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新行业覆盖范围。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粤环〔2021〕12号

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广东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7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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