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月月都扣 退休一查10年没缴

2012-07-19 00:00

  “10年啊,将近一万块钱的住房公积金,就这么没有了,现在也没查出来这钱哪里去了? ”王阿姨最近一直在奔走。

  上周五,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王阿姨所在单位——锦州市新华书店下达了最后的警告通知书,如果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二个月仍不缴存,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5月2日,锦州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工王阿姨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并销户。可她发现,公积金账户里只有2000多元。“这几年我交的钱就有4000多块了,怎么可能这么少? ”

  王阿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深入一查询,她大惊失色,“这2000块钱都是2001年以前存进来的,2002年直到2011年之间,一分钱也没存到账户里。 ”

  这是怎么回事?王阿姨赶紧回家将工资本翻出来一一核查,最后她发现,2002年至2011年这近10年间,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共计应有9391.2元,其中从个人工资扣除的部分都有4140元,这些钱一分也没有到自己公积金账户中!

  这笔钱哪去了?王阿姨找到锦州市新华书店人事科和相关领导,可得到的答案不是“不知道”就是“单位困难,没有钱”。“按照相关规定,我们已经在上周五给锦州市新华书店递交了警告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向王女士的账户缴存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昨日,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科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如果在两个月的限期内仍不缴存,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谈话中,这位工作人员透露,如果新华书店因为拖欠住房公积金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这将在锦州首开先河,成为当地第一起企业因为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而被强制执行的案件。此类案件即使在辽宁省内也鲜有发生,目前只知道大连有过屈指可数的几起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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