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
国税总局答纳税热点问题时称,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有哪些税收优惠?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A 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我国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也做了相关规定,包括: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列举的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属于企业全体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符合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B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得是否全部免税?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那么,免税是指全部所得免税吗?纳税服务司介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称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该项目净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净所得为该项目取得的收入减除各项相关支出后的余额。”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C 企业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有哪些税收优惠?
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中规定: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人员,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其中,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基础上上浮20%,即每人每年的定额标准调整为4800元。审批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月起部分行业试点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涉及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此外,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13%修改为纳税人再销售时货物的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3%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3%,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7%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7%。这些举措可以解决各方对所谓“高征低扣”的误解,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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