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修订完善献血条例 个人献血兄弟姐妹受益

2012-02-08 00:00

  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将优待献血亲属的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无偿献血者的兄弟姐妹临床用血的,按献血者献血总量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现行条例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量不足1000毫升的,其本人最多可按献血总量的3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在1000毫升以上的,其本人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为了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可终身免交用血费用。也就是说,献血者献一次血可终身免费用血。而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自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用血费用,终身按献血总量等量免交用血费用。

  为了简化报销手续,新修订的条例建立了献血者在献血时填写受益人信息制度、医疗机构报销制度。献血者事先把献血受益人填好,用血者直接出示献血者的献血证、本人或受益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输血费用,简化了“核实身份”这一难题,让户口不在一起的兄弟姐妹也能轻松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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