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最低工资“加减法”

2011-05-30 00:00

  今年一季度刚过,各地纷纷传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喜讯。截至目前,已有十多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从涨幅来看,半数地区超过20%.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利于企业产业升级,缓解“用工荒”,也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劳动者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还富于民,促进消费。“最低工资标准”是刚性的政策,一经确定,必须坚决兑现。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流淌道德的血液,切实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鉴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刚性,所有的用人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这里面,就有一些困难企业难以兑现的问题。譬如,少数中小型的民、私营企业,因为种种原因,经营不佳,效益不好,甚至严重亏损。对于这类企业来说,让他们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无异于“雪上加霜”。怎样让这类企业不违法,也能兑现“最低工资标准”呢?这就需要政府对它们做“减法”(减负),在经济上给予适当帮助。人社部曾提出过“化税为薪”的建议:对提高工资有困难的企业减免其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我认为,对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困难的企业,可优先“化税为薪”,给予政策支持,让它们摆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也能及时地把“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让其职工也能分享到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惠。如果没有这样的“减法”支撑,一些困难企业想要兑现“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大可能的——“心有余力不足”。

  所以,要贯彻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既要做好“加法”,又要做好“减法”。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8: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