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谐就业观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谈及就业问题时指出要“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符合的和谐就业观,对于有效扩大就业与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就业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观念是决定行动的重要因素。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统包统配制为核心的就业制度,形成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计划就业观,劳动者个人没有就业自主权只能接受计划安排。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就业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市场化就业力度不断加大,隐性失业不断释放,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的情况不复存在,在就业制度逐步深入改革的过程中,市场就业观逐步确立并深入人心。但是受根深蒂固的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劳动者不能充分发挥自身就业主观能动性而过分依赖政府解决就业的现象仍较普遍,和谐劳动关系的远未形成既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不利因素也不利于扩大就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目标的过程中,有必要转变就业观念,通过政府、企业与劳动者的共同努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和谐就业观。
计划就业观是内生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就业观,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就业制度也逐步改革,在改革开放之初推行了“自谋职业、组织起来就业和政府介绍就业”的“三结合”的就业政策,实施了双轨制的就业体制,该时期占主流的就业观念仍是计划就业观。受到传统计划就业观以及劳动者整体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影响,劳动者的就业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与职业转换能力有待提升。
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随着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就业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入。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外部条件既定的条件下,劳动者作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其就业、创业、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就业观念直接影响到其就业状况,切实提升劳动者的就业与创业能力,真正树立劳动者自主就业的主观能动性与自觉性,对于扩大就业具有关键作用。
在就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受到劳动者自身观念与就业能力、劳动力市场发育状况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政府在推进就业制度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出台了包括再就业工程等在内的一系列方针措施,努力为失业者提供一个心理缓冲期,将就业制度改革对社会稳定的冲击降低到最低,在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通过构建扩大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托底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努力扩大就业岗位,为深入推进就业制度改革提供较好的环境。
政府扩大就业的种种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就业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场化就业观念逐步树立,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渐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就业观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观,要在劳动力市场发挥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在不断转变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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