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业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可补助800

2007-02-02 00:00

     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新疆近日出台一项措施,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每人将享受800元的就业培训补助。

  这项名为《关于全面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的措施规定: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求职登记证》者,一旦就业就可享受800元的培训补助,但职业培训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这一规定内容还包括,对未就业的民考民大中专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只要适应岗位需求的强化汉语言培训考核合格者,每人都可享受不超过300元的汉语言培训补助。

  据自治区教育厅介绍,新疆今年预计有5.1万大中专毕业生,比去年增加6000人,就业压力继续增大,就业形势更为严峻。新疆出台的此项措施,将鼓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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