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如何追讨?

2007-01-11 00:00

劳动监察部门人士提醒:民工讨薪注意四点
 
      岁末年初,是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的高峰期。贵阳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人士提醒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一不能一味等待;二应保留好证据;三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四是工头“甩手”应立即找甲方。

      据介绍,年关民工“讨薪潮”的形成,主要是连续的工资拖欠积累形成的。“一味听从包工头的解释,姑息迁就,只会给自己造成更大损失。”劳动监察部门人士称,民工首先应做的是:只要头一个月工资没有及时领到,就应该向甲方建筑公司反映,同时集体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不要等到年底再一起算帐。

      其次,应保留好有关证据,如上岗证、让工头写出的工资欠条等;不能采用过激手段,这有可能触犯法律,反而让自己被动;如果和对方交涉无果,应立即投诉。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甲方建筑公司才是民工的用人单位,层层转包是非法的,如果包工头逃逸或拒绝支付工资,就应该由建筑公司全权负责支付。

      目前,贵阳地区的劳动监察投诉电话已经统一到劳动保障热线12333,工资被拖欠的民工可在工作时间通过该电话进行投诉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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