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失业保险明年上调3.2%-15.4%
2006-12-27 00:00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2日专电 记者从河北省财政部门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河北省失业人员保险待遇将全面上调,全省近21万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将分别上调3.2%到15.4%,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将相应提高。
据了解,河北省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在2004年7月开始执行的,由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缴费年限核定相应的比例,因此随着今年10月1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全面上调,河北省对失业保险待遇进行了此次调整,调整幅度与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基本相当。
据介绍,河北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划分为4个档次,与当地最低工资相对应。此外,为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在冬季取暖期间,河北省为失业人员按月增发20%的失业保险金,补贴取暖支出。失业人员在冬季取暖期间每月可以得到53元至87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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