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外籍专家在华工资不需缴纳个税

2006-12-14 00:00

      某外资企业询问,该企业引进了一位外籍专家,听说外籍专家在中国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想知道该专家是否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根据税法规定,在国内工作的外籍专家,只有符合以下七个条件之一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规定:一是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二是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三是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四是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五是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六是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七是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因此该外资企业引进的专家只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才能免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自认的外籍专家是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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